2009年4月2日 星期四

日據時期戶籍登記之特殊註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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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市苓雅區戶政事務所-日據資料查詢

種類/登載/意義

福 福建
廣 廣東
中 中國
清 中國
支 中國
內 日本
朝 朝鮮
平 平埔族
高 高山族或高砂族
外 外國

族稱
士族 官吏(日本人)
平民 一般百姓(日本人)

種 別
一 第一種:1.官吏2.公吏3.行為善良而有相當名望者
二 第二種:一般百姓
三 第三種:警察上須特別注意人之如:違警者或囚犯或其他原因需監視者

阿片吸食
阿 有吸食
鴉 有吸食

不 具
盲 瞎子
啞 啞吧
聾 聾子
殘 四肢殘障
白痴 痴呆
瘋癲 精神不正常

纏足
纏 有裹足
解 裹足已解

種痘
一 種第一劑(約在出生後施打)
二 種第二劑(約在就讀小學時施打)
三 種第三劑(追加施打)
感 感應粒數
天 感染天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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